海盐制定行业信用监管指标
规范商场经营行为
2011年11月16日第09版海盐新闻
■通讯员 郎 虎 见习记者 陆省宁
本报讯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构建放心、诚信的消费环境,进一步规范商场、超市经营行为,建立健全企业自律制度和企业信用监管体系,县工商局根据省、市工商局关于开展商场、超市规范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自身实际,针对商场、超市可能存在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、销售过期食品、虚假标志标注、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,制定了相关行业信用监管指标。
该行业信用监管指标共47项,分22个加分项目和25个扣分项目,将商场、超市的信用等级分为AAA级、AA级、A级、B级、C级和D级6个等级,并按标准启用能力限制指标,对涉及6个方面信用流失的商场、超市信用等级评价作出限制。
下一步,县工商局将对列入此次整治范围的22家商场、超市进行月度和年度评价,对信用流失、丧失的商场、超市进行信用提示、信用预警和信用惩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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